【9月17日】关于2019-2020年度2017级高精尖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

时间:2019-09-17浏览:714

根据《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北化大校学发〔201311号)、《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北化大校发〔201410号)等文件精神,切实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,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、专心科研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
二、指标比例与奖励标准

1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2000//生。

2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:

特等奖学金:12000 //生(占总人数比例约30%

一等奖学金:5000//生(占总人数比例约40%

二等奖学金:2000//生(占总人数比例约30%

三、评选标准

2017级硕士评选时暂不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研究生身份。以硕士二年级年度的科研表现、综合素质加权后的得分为依据。依据以下加权成绩计算公式:

加权成绩=科研成果×65%+学习成绩×15%+综合素质×15%+突出贡献×5%

具体评分办法可参照附件《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》。

 

四、评选工作时间安排

1919日公示《关于2019-2020年度2017级高精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》,公示3天。

22017级填写电子版《奖学金参评成绩表》,并提供证明材料,930日前上交班长支书,汇总至齐乃玲。

31011日前统计好每位参评学生的成绩。

41014日公示成绩排名,公示3天。

51020日公示每位学生的奖学金等级。

六、其他

本办法仅适用于2017级硕士研究生,若有异议,请联系辅导员樊鸿伟。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北京化工大学高精尖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9-9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