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 通知公告

【4月22日】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待录取结果公示(第二轮)


各位考生:

经考核小组考核,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高精尖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待录取结果公示(第二轮)如下:

考生编号

姓名

调剂专业

初试总成绩

(500)

复试总成绩

(500)

综合总成绩
(1000
)

备注

102131000006700

**

材料科学与工程

380

406

786


102131000007583

**

化学工程与技术

370

421

791


102511000014134

**

化学工程与技术

327

421.4

748.4


100071000009937

**

化学工程与技术

320

402

722


106101085411791

**

材料与化工

345

437.8

782.8


100061210504847

**

材料与化工

333

435

768


102131000007591

**

材料与化工

328

429

757


101411411011324

**

材料与化工

322

430.6

752.6


106131080500037

**

材料与化工

317

424.4

741.4


104871000107174

伊科**·艾克**

材料与化工

309

410.6

719.6


100561055630152

**

材料与化工

319

365.6

684.6


100101200000466

**

材料与化工

308

376.4

684.4


以上考生的学习方式均为“非定向”,录取类别均为“全日制”。请考生核对公示的信息,注意以下事项:

1、请所有考生核对个人信息,尤其是待录取专业、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等信息。

2、最终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(http://graduate.buct.edu.cn/)公布的结果为准。

3、关于体检、政审、调档、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事宜,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(http://graduate.buct.edu.cn/)的后续通知。

4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《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和《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》。

此外,希望了解导师详细信息的待录取考生,可登陆中心官网,在“师资队伍”中查看导师介绍等相关信息;也可电话咨询研究生秘书张老师。

公示期一周,在此期间如有异议,请联系高精尖中心研究生秘书张老师,办公地址: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科技大厦306,电话:010-64438262803



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422

中心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,北京化工大学
版权所有©:北京化工大学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
联系邮件:baicjobs@mail.buct.edu.cn
联系电话:86-10-64438262